本报讯(记者张世光)黑龙江省教育厅日前印发《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育“微腐败”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和《全省高校教育“微腐败”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提出从2019年春季学期开学,至2020年秋季寒假结束,面向全省教育系统开展“微腐败”专项整治行动。
此次整治内容主要包括:在职教师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参加由学生及家长付费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教辅材料、社会保险,或利用家长资源谋取私利,从事影响教育教学本职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组织或变相组织、参与有偿补课,推荐或暗示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参加或挂名参与校外培训机构组织的有偿补课,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方案提出,在教师资格准入、教学评价、评职晋级等环节,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度。按照要求,各中小学校和幼儿园是教师师德师风管理的主体,校长(园长)是第一责任人。各学校要建立学校与教师之间的师德师风承诺制、师德师风考核问责制,紧盯教师节、春节等传统节假日和新学期开学前后。有关部门还将设立并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举报意见信箱等,对举报内容认真核实、及时处理,构建学校、教师、家长、学生、社会“五位一体”的师德监督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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