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天津3月5日电(记者周润健)为营造良好知识产权保护环境,提升民营企业市场竞争力,天津市知识产权局近日印发相关配套细则,明确规定对企业获得国内外发明专利给予资助。
根据《天津市知识产权局关于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支持政策配套细则》,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的企业,可以请求对当年度国内授权的发明专利、自申请日起第4至10年的发明专利年费、当年授权的为企业实现零突破的首件发明专利进行补贴,补贴标准分别为:授权的发明专利每件1000元,首件发明专利每件2000元,发明专利的4至10年费每件600元。同一企业,每年每项获得的补贴额最高不超过30万元。
新闻推荐
本报讯3月1日,高新区宝钛社区服务站落成启用,社区将通过公益服务、资源支持、秩序维护等方式,为辖区居民提供全方位、多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