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本应该对未成年人实行免票或优惠票的景区、博物馆、科技馆、体育场馆、动物园等,按身高来界定是否给予优惠,合理吗?最近,这样的问题或许有了答案。备受社会关注的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诉广州长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隆集团)未成年人消费权益保护公益诉讼案有了新进展。因长隆集团修改了未成年人购买优惠票标准,广东省消委会撤诉。全国首宗未成年人消费权益保护公益诉讼尘埃落定。
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旅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图书馆、青少年宫、儿童活动中心应当对未成年人免费开放;博物馆、纪念馆、科技馆、展览馆、美术馆、文化馆以及体育场馆、动物园、公园等场所,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未成年人免费或者优惠开放;未成年人在旅游活动中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享受便利和优惠。同时,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本法所称未成年人是指未满18周岁的公民”。
国家发改委也明确规定,“各地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管理的游览参观点,青少年门票价格政策标准,对6周岁(含)以下或身高1.2米(含)以下的儿童实行免票;对6周岁(不含)至18周岁(含)未成年人实行半票”。
赵丽
新闻推荐
据新华社孟买电素有“南国醒狮”美誉的广东工人醒狮协会在印度为期4天的巡演3日圆满落幕。这一入选中国首批国家级非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