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日前发布《关于加强新时代街道工作的意见》,提出向街道赋予辖区规划参与权等“六权”,具体包括,一是辖区设施规划编制、建设和验收参与权,二是全市性、全区性涉及本街道辖区范围的重大事项和重大决策的建议权,三是职能部门综合执法指挥调度权,四是职能部门派出机构工作情况考核评价和人事任免建议权,五是多部门协同解决的综合性事项统筹协调和考核督办权,六是下沉资金、人员的统筹管理和自主支配权。在此基础上,着力提升街道统筹能力、服务能力、管理能力和动员能力“四个能力”建设,充分体现出责权统一的原则。
(摘自《北京青年报》)
编辑点评
让家门口办事更方便
街道是城市管理和社会治理的基础平台。在现代化的大都市里,每个居民都希望所处社区、街道的设施能够满足便利性、宜居性和多样性的要求。改善民生,就要提升街区空间品质。北京此次街道改革,显示了城市建设管理的权限在不断下放,公共服务在不断完善,人居环境在不断优化。街道工作的改革让基层一线汇聚各方资源和力量,齐心协力解决好群众的需求,办好群众家门口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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