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孙恒
据报道,河南新乡市金灯寺村的李跃贵在2月5日零时发了猪年的第一条朋友圈,朋友圈的内容是感谢群友的。李跃贵写道,“干的最大意最晕的一件事,给群里发错了一百个大红包共计一万元,感谢群友们支持和理解,基本都退回来。”就在近日,李跃贵的这一经历也在网上传开,引发热议。
此次“群友及时退还错发红包”的故事一传出,有不少网友点赞群友,认为村民能够及时退还,精神可嘉。村民们的确值得点赞,这个暖心的故事也让人看到了人与人之间的温暖,理想的人际互动就该如此,大家多些换位思考,多些理解与体谅。
不过,就错发万元红包这件事情来说,值得一提的是“纠错”不能只靠道德自觉。试想一下,如果这错发的万元红包不是发在一个大家是一个村的、互相认识的熟人群里,还会有如今这般传为佳话的美谈吗?或许仍然会有人主动退还领到的红包,但肯定不会这么圆满。
在电子支付已经深入社会生活各个角落的语境下,这样的假设并非多此一举,而是一种真实陈情。事实上此前媒体上已经有不少类似报道,比如用微信或支付宝给朋友转账,结果一不小心转错了、转给了他人,有人会积极主动退还,也有人干脆玩消失。
诚然,我们每个人在使用电子支付的时候,发红包也好转账也罢,都需要谨慎小心,以免让自己陷入尴尬境地。但凡事总不是那么绝对,尤其是对于智能手机使用不怎么熟悉的中老年人来说,难免有操作不当之时,如此一来,就需要第三方电子支付平台承担起相应的社会责任,设置主动纠错机制。
此外,相应的法律制度设计也应跟上,一方面倒逼第三方支付平台健全与完善认证与延时到账资金退回等功能设置,另一方面为发错红包、转错账的用户提供畅通的司法救助渠道,令公民在享受第三方支付平台提供的转账业务便利的同时,财产权亦能依法获得切实的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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