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等讯2018年以来,天等建立健全干部容错纠错机制,为敢于担当的领导干部撑腰,激励全县党员干部干事创业,有效加快了全县扶贫产业、“双十”项目、城镇化建设等重点项目的建设步伐。去年以来,该县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容错纠错机制,依规降低审查对象党纪处分档次8起,免予党纪处分4人,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约谈提醒43人,提拔使用被诫勉或约谈对象7人,给予评优评先免责通关15人。
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该县充分运用天等政府网、天等纪检网、今日天等、天等电视台等宣传平台,大力宣传支持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政策措施。结合脱贫攻坚、“双十”项目等中心工作及时落实容错纠错机制,组织开展政策宣传、政策解读,大力报道运用容错纠错案例,科学容错纠错,消除干部干事创业的后顾之忧。
发挥部门联动协调。该县印发文件通知,旗帜鲜明保护敢作为敢担当又干净的领导干部。该县纪检机关和组织部门常态化沟通协商,县纪检监察机关启动问责案件必须同组织部门会商再上报县委审定,全县党员立案审查案件必上报县委审批。2018年,该县通过协商科学把握政策界限,合理容错、及时纠错,共召开工作协商会6次,分析研判问责案件可否容错15起,涉及17名干部,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坚决、扶贫帮扶工作不力等问题约谈提醒43人,防止出现问责“一刀切”的局面。
完善问题澄清保护制度。该县科学分析研判群众信访举报件,分清诬告、错告和正常举报,严禁借机打击报复举报人。对查无实据或轻微违纪但不够追究纪律责任的信访问题,通过函询、谈心谈话等适当方式,及时澄清事实,消除负面影响。对恶意中伤诬陷、持续无理上访造成恶劣影响的,坚决依纪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纪律和法律责任。严把提拔、评优评先等推荐人选政治关、作风关及廉洁关。2018年,经调查核实了解,该县为74名党员干部澄清信访举报问题,保护了他们干事创业的热情。
健全纠错免责改正机制。该县及时纠错,对工作中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通过约谈函询、提醒约谈、责令检讨等方式及时纠错;对普遍存在的共性问题,有针对性地教育引导,采取巡察反馈、纪律检查建议书等方式督促有关单位或个人分析查找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对认错态度好、主动挽回损失和影响的,予以免责,确需追究责任的,则从轻、减轻处理;灵活运用“四种形态”,在民主生活会上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帮助有问题的干部及时纠正错误;实行动态回访,加强对被立案审查对象的跟踪回访,准确掌握被回访人问题错误整改情况和思想动态。去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97人,开展重点审查对象回访56人次。(雷丽军王锋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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