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4年4月4日,邓小平会见澳大利亚电车工会联合代表团。在谈到联系群众的问题时,他指出:“人民眼睛是雪亮的,什么都能发现。光靠几个领导,多英明也不行。这是我们的经验。群众路线要永远坚持下去。”
邓小平反复强调“我们党是依靠劳动人民,替劳动人民谋幸福的”,因此,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一切以人民利益作为每一个党员的最高准绳”;他认为“联系群众是我党的生命”,“中国共产党必须经常警戒自己脱离人民群众的危险性”,党员干部必须做到“从群众中来,而又到群众中去”,“细心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一刻也不脱离群众”,这是党的工作作风建设的核心问题。
邓小平深知人民群众的作用和力量。他在解放初期主政西南期间就奉行“政府是人民的,也是为人民的”执政理念,以恢复和发展经济,改善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为首要任务,“团结和依靠群众建设新西南”,并建立了不可磨灭的历史功勋。
1981年,邓小平主持起草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对新时期群众路线的重要性和基本内涵作出了新的概括:“群众路线,就是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
在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时期,为了适应时代要求,邓小平进一步提出党风建设的新思想,时刻以人民群众的利益和意愿为重,把“人民拥护不拥护”“人民赞成不赞成”“人民高兴不高兴”“人民答应不答应”作为全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忠诚于人民要体现在宗旨意识和切实为民服务的行动上。广大党员和领导干部要用好人民赋予的权力,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建设,必须坚持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在运用权力中体现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本报记者 李友胜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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