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太原2月4日电(记者王劲玉)近日,山西省财政厅等多部门印发了《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明确了各类补助、补贴的享受对象和标准。
今后,贫困家庭子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等五类人员,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可享受培训补贴。
职业技能培训按培训时间确定,培训时间一般在10天(80个课时)左右,最长不超过15天(120个课时);10天以内(含10天)每人每天补贴150元,10天以后每人每天补贴100元。
五类人员每人每年只能享受一次同一类型的职业培训补贴(不包括参加创业实训),不得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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