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吴铎思)日前,新疆印发《关于大力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28条具体措施,着力破解制约民营经济发展的突出困难和问题,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大力鼓励、引导、支持和帮扶民营企业发展,不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
《意见》从强化政务服务,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拓宽发展空间,进一步激发民间投资活力;坚持多措并举,着力缓解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方面,细化了28条针对性强、含金量高的具体措施。其中,在落实民营企业市场平等准入政策方面,按照“非禁即入、公平待遇”的原则,支持和鼓励民间资本进入更广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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