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菲的父亲王新元身上多处是伤小菲一家的全家福
男青年王磊因追求女大学生小菲(化名)被拒,追到其学校、家中多次骚扰、纠缠。去年7月11日晚,王磊又带着水果刀和电棍到小菲家,扬言要杀其全家。小菲及其父母合力反抗,王磊死于混乱之中。继去年昆山反杀案之后,近日,河北涞源的一起反杀案再次引发关注。
事后,小菲及其父母被刑拘,于去年8月18日被逮捕,当天小菲取保候审。此后,当地检察院曾建议警方更改对小菲父母的强制措施,但未被采纳。检察院也曾退侦此案要求补充证据,目前,公安机关已提交补充材料,案件正处于审查起诉阶段。
事件初始 男子表白被拒绝后 曾多次到学校骚扰小菲
据小菲讲述,去年年初放寒假时,她在北京一家餐厅认识了传菜员王磊,并成为朋友。几个月后,五一假期,王磊向小菲表白。“我说自己有男朋友,拒绝了他。当时他也接受了我的拒绝,说‘行,就当朋友’。”
第二天,王磊又找小菲称要当面说清楚,“他说我不去他就不走,后来我们去了地下停车场和公园”。据小菲讲述,当晚王磊对其有猥亵行为,还拿走了自己的手机,为此她报了警,做了笔录。
“王磊工作的餐厅也知道了这件事,把他开除了。”此后,小菲向学校请假,在家休息,母亲也辞职在家陪伴,过了一段时间,小菲又回到张家口继续上学。
5月16日,王磊第一次去学校找小菲,小菲向朋友求助,并告诉了父母。父母将其接回家中,没想到王磊也追到家里,“他带着水果刀和电棍要打人,刚好我哥哥来了,报了警,他一听报警就走了”。
之后,王磊又到学校找过小菲。小菲说,自己远远看到他就害怕,冲进学校领导的办公室求助,领导叫来了保安。“后来他不敢来学校,打电话威胁我说‘你在学校有人保护,有本事放假别回家’。”
据小菲讲述,一次趁她在学校,王磊还去自己家“跟我父母说那天晚上(五一期间)把我强奸了,要纠缠我20年,放假之后要来家里把我们全家杀了。当时我父母也报警了”。
纠纷升级 警方建议女生全家暂避害家属装监控防范
后来,王磊又多次携带水果刀、电棍出现在小菲家附近。对此,当地警方出于安全考虑,建议小菲一家去亲戚家里借住。其间,王磊再次到小菲家中,并翻墙、撬门入室,拿走了小菲的压岁钱。“那些压岁钱有600到800元。有一次,我父亲想跟他好好聊聊,问要怎么样他才能不再骚扰,他说给他600元就不再来我家,但给了钱后,他还是继续上门骚扰。”
压岁钱被偷之后,小菲家里人也报了警,“我哥担心王磊又上门时我们不知道,就买了监控设备安装在家里”。对于王磊的行为,小菲称,父亲曾联系王磊的家人,要求其家人劝说他不要继续骚扰,“但他家人说王磊大了,做什么他们管不了”。
针对此前王磊的父亲接受媒体采访时说,儿子是去女朋友家讨要以前给过她钱的说法,小菲表示,王磊在表白之前,自己反而曾借给他300元。“当时他说快到月底了他没钱,问我能不能借给他500元,我还是学生,也没钱,后来给了他300元。王磊父亲说他到我家是‘去要钱’,这是信口胡说,我从来没欠过他钱。”
案件发生 携刀和电棍翻墙入院男子扭打中被反杀
去年7月11日晚11点多,王磊又带着水果刀和电棍来到小菲家,翻墙入院,并大喊“你们都出来,我要杀了你们”。这一晚之后,小菲的家庭和生活都被改变了,王磊死了,她和父母都受了伤,还卷入了命案。
当晚听到狗叫声后,小菲的父亲王新元急得连衣服都来不及穿,拿着一把铁锹就出门,并叮嘱女儿报警,小菲的母亲赵印芝穿好衣服后也出了门。报完警后,小菲隔着窗户看到父母已经处于弱势,慌乱中拿了一把菜刀便出了屋。
据小菲介绍,由于王磊多次上门骚扰,家人也多次报警,为了防范其上门骚扰,还养了狗看家护院,自己的卧室里也准备了一些防身工具,必要时自卫,其中就包括当晚她拿出门的菜刀。
小菲说,出门时,她看到父亲已经倒在地上,而母亲正苦苦哀求王磊离开。“看到我出来,他不打父亲了,直接朝我肚子上捅了一刀,并用胳膊勒住我的脖子,拿刀挟持了我,母亲着急拉拽我时,我和王磊都被带倒了。这时,我看他倒地就用菜刀的刀背去打他的背部,我不想伤害他。”
随后,父母让小菲赶紧进屋躲起来。小菲说,当时自己很害怕,进屋把门反锁了。后来再出门就看到王磊已经倒地,而父母坐在凉台上,都受了伤。“当时我们再次报警,让警察赶紧过来。父亲伤得比较重,身上很多血,我和母亲去找了布条给他止血,没时间去管王磊,也不知道他的情况。”
当晚,警方到现场后将受伤较重的王新元送医,给王磊叫了急救车,并保护了案发现场。而小菲与母亲则被警方带走,“第二天才知道王磊死了,我和母亲也被刑拘了,7月15日,父亲也被刑拘了”。8月18日,小菲与父母被逮捕,当天,小菲就取保候审。
最新进展 案件曾被检方退侦一次 正在审查起诉
小菲告诉记者,家里向当地司法局申请了法律援助,向检察院提交父母取保候审的申请,涞源县人民检察院也向涞源警方发出《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变更强制措施(予以释放)建议书》。检察院认为不需要继续羁押赵印芝(小菲的母亲),因其行为具有正当防卫性质,变更强制措施不致发生社会危害性和人身危险性。
对此,涞源县公安局认为不宜采纳检察院建议。理由和依据是受害人王磊受伤倒地后,赵印芝在未确认王磊是否死亡的情况下,持菜刀连续数刀砍王磊颈部,主观上对自己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持放任态度,具有伤害的故意,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还有,案发时其手段较为残忍,不计后果,这说明赵印芝长期受到受害人滋扰心中存满仇恨,家庭突遭变故是否会心生报复社会之心无法排除,因此无法保证其脱离羁押后不致发生社会危害。
此外,警方也担心赵印芝变更强制措施,与其女儿串供妨害侦查和诉讼,并表示其因遭遇重大变故精神高度紧张,情绪不稳定,不排除有自杀倾向。
据赵印芝的代理律师赵鹏介绍,去年10月17日,公安机关向检察院移交证据材料,以王新元、赵印芝、小菲3人涉嫌故意杀人提交起诉意见书。11月14日,检察院将此案退回公安机关要求补充侦查。12月13日,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完毕,随后提交了补充材料。目前,此案正处于审查起诉阶段。
此案经媒体报道后引发广泛关注,保定市政法委高度重视并立即介入,最高检、最高法也在关注此案。保定市政法委宣教处处长对媒体表示,目前,政法委正在指导保定市警方、检方及涞源县警方、检方,审查该案,“为了公平公正,我委要求他们认真审查、确保公平公正,待结果出来后会及时公布”。
涞源县检察院工作人员对媒体称,本案的争议要点在于是否属于正当防卫。“反杀案”频频被提到,最高法也发布了一批指导性案例,但本案具有特殊性,即女学生母亲在男子倒地后,仍有劈砍行为,这也成为“正当防卫”与否的争议点。
据《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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