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日报1月22日消息,2018年11月7日,由湖南省永顺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永顺县营林站原站长杜昌军贪污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项目资金案公开开庭审理。该案牵扯到了永顺县林业局先后两任主要领导的违法违纪问题,给我们承办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永顺县是林业大县,森林覆盖率达65.99%,每年林业项目资金也较为充足。永顺县林业局存在自收自支编制人员,因历史原因这类人员的相应费用不能得到保障。2012年,时任局长张某(另案处理)为了填补这类人员的工作费用,主持召开会议决定从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中套取项目资金。
杜昌军当时主持营林站工作,在多年参与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相关管理工作中,他发现了存在的管理漏洞,意识到可以从中谋利,于是向当时分管领导鲁某(另案处理)提出以抬高封山育林补植项目(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项目之一)单价的方式骗取项目资金,所有款项除去用于单位自收自支编制人员工作费用以外,剩余的款项由张某、鲁某与杜昌军三人均分。鲁某提出必须找可靠的人负责这个项目,杜昌军又“积极”出主意,表示可以由其亲戚做此事,并假借他人名义,以与永顺县林业局签订虚假合同的方式进行。杜昌军的想法得到了分管领导鲁某的许可与时任局长张某的默许。2012年至2014年,通过这种方式,杜昌军与鲁某、张某三人共骗取项目资金104万元,其中杜昌军个人获利35万元。
在尝到甜头后,杜昌军变得一发不可收拾,贪婪的欲望越来越大。2015年,罗某(另案处理)调任永顺县林业局局长。为了继续谋取私利,杜昌军与鲁某向罗某汇报了此事。为了打消罗某的疑虑,杜昌军表示一直都是这样操作,没有什么问题。最终经罗某同意,2015年至2017年杜昌军与罗某、鲁某继续以这种方式骗取封山育林资金193万元,其中杜昌军个人获利98万元。
在这个案子里,我印象十分深刻的是两件事情,一是永顺县林业局自2016年起已经没有自收自支编制人员,完全不需要再铤而走险套取项目资金,可是杜昌军等人在贪欲的驱使下反而更加变本加厉,依然没有收手。二是在审讯中我得知,2017年底,杜昌军就已经得知自己被别人举报,纪委已经开始对他进行调查,但他仍然给时任局长罗某表示“不要紧,没事的,已经查过了”,这时的他已经到了肆无忌惮的地步。
作为永顺县监察委成立后移送审查起诉的第一案,杜昌军贪污案公开开庭审理时,我们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旁听庭审。在庭审现场,面对我们公诉人的有力指控,杜昌军表示认罪。他悔恨地说道:“我担任营林站站长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慢慢地发生了变化。受社会上一些不良风气的影响,经不住物质利益的诱惑,错误地认为“人不为己,天诛地灭”,并且还总有侥幸心理。现在想来,我做的一切真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应验了“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的道理。”
最终,法庭经合议当庭宣判,以贪污罪判处杜昌军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20万元。
(讲述人系湖南省永顺县检察院员额检察官)
(原题为《他不仅自己贪,还把两任局长拉下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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