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8日,在深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上,深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雁林在向大会的报告中称,2018年,深圳全年受理审查逮捕犯罪嫌疑人29062人,受理审查起诉35741人,同比分别上升3.7%和0.1%,办案总量在广东省地市检察院中位列第一。经审查,批准和决定逮捕23858人,起诉28562人。从办理的案件看,故意杀人、抢劫、抢夺等暴力犯罪继续呈下降趋势,受理审查起诉人数同比下降28.2%;而危险驾驶、盗窃、毒品犯罪仍呈高发态势,受理审查起诉15054人,占案件总数的42.1%;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涉众型金融犯罪出现反弹,受理审查逮捕464人,同比上升36.9%,涉案资金超过一亿元的有94件,被害人超过100人的有119件。
王雁林还在报告中称,深圳市人民检察院也进一步强化了刑事诉讼监督,全年决定不捕5329人,不诉3324人,同比分别上升22.4%和5.8%。督促侦查机关立案149件,撤案44件,纠正漏捕、漏诉417人,提出刑事抗诉38件,监督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和财产执行不当95件,撤销基层检察院不当决定14件。
在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方面,深圳全年批捕1169人,已起诉504人,依法办理了涉案人员达115人的陈永森涉黑案等一批重特大案件。
同时,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坚持“扫黑”与“打伞”并重,深挖涉黑涉恶犯罪背后的“保护伞”。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线索40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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