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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明“我不是我”也应最多跑一次

来源:安徽工人日报 2019-01-17 07:00   https://www.yybnet.net/

据1月15日《中国青年报》报道,有人在今年申报个税时发现,自己是重庆某公司的法人。通过相关APP,其查到自己还是一家企业的股东、四家企业的监事——随着个税APP上线,有些年轻人遇到了“被就业”“被法人”问题。在别人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时,他们却不得不走上了一条证明“我不是我”的维权路。

随着个税APP的上线,不少问题浮出水面。目前来看,解决“被就业”相对简单一点,个税APP上有一个“申诉”按钮,基本能够实现“一键解决”。可是“被法人”就复杂了,因为在办税权限一栏里,点击“解除授权”,只弹出写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的办税授权信息不可变更”的提示框。这意味着需要上门办理。“被法人”涉及的情况复杂,在处理上慎重一点可以理解,问题是,很多当事人陷入了一次又一次奔跑中,遇到了一道又一道的门槛。

以前证明“我就是我”,现在证明“我不是我”,真够乱的。

近年来,奇葩证明引起高度重视,很多地方提出了“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最多跑一次”,有的已经公开了相关“成绩单”。既如此,证明“我不是我”同样应该“最多跑一次”。

可事实并非如此。据媒体报道,一个当事人为了解决“被法人”问题,给重庆市市长公开信箱写了投诉信,回复称需去案件发生地立案;去相关派出所和刑警支队,警方表示无刑事犯罪记录无法立案,建议前往工商部门查询当时代办人的资料,去派出所开身份证挂失证明,去税务机关了解企业的纳税情况……

据了解,对企业注册登记,过去工商部门只负责形式审查,不做实质审查,代办人拿着身份证就能成功办理。北京已经开始重视这个问题,从2017年开始,必须通过相关APP平台实名认证,并且还要本人拍照。

谁生病谁吃药,让无辜卷入其中的人频频吃药,显然不合适。

无论是从改革的角度,还是从保障人们权益的角度,商事登记的注销流程都应该简化一些,尤其是针对“被法人”的情况,甚至可以考虑开辟“绿色通道”,特事特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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