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4日,深圳破产法庭正式揭牌成立。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刘贵祥,党组书记、院长龚稼立,深圳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余新国,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万国营共同为深圳破产法庭揭牌。刘贵祥首先代表周强院长对深圳破产法庭的成立,表示了热烈的祝贺,对深圳法院在破产审判工作方面取得的成绩和积累的实践经验,给予了充分肯定。
刘贵祥在讲话中指出,要提高政治站位,将破产审判工作置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统筹推进;要构建市场化、法治化破产审判运行机制,助推市场经济高质量发展;要积极参与国际破产规则治理体系,提升国际影响力。新成立的深圳破产法庭将管辖以下案件:
一是深圳市辖区内地(市)级以上(含本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公司(企业)的强制清算和破产案件;
二是前述强制清算和破产案件的衍生诉讼案件;
三是跨境破产案件;
四是其他依法应当由其审理的案件。
深圳破产法庭的成立,将有利于进一步畅通市场主体退出机制,以破产法治建设助推高质量发展,推动营商环境不断优化,提高我国破产审判的国际公信力和影响力。
广东高院副院长胡鹰,深圳市人大、政协、市政法系统等有关单位领导共同出席揭牌仪式。
来源:人民法院报
采写:肖波
编辑:何雪娜
(原标题《深圳破产法庭正式揭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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