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都要上大学了,学校还没建成;建学校6年难产,建虾城15天速成;买了学区房却遭遇学位不足,摇号分班一摇就是几年……近年来,出让土地时要求开发商在新建的小区配套建设学校等公共服务设施,建成后再移交给当地政府的做法比较通行,但也带来应建未建、进度拖沓、面积缩水等一系列恶果。
群众质疑,学校的设置出发点到底是什么?是为了响应群众呼声满足需求?还是为了土地财政转嫁给资本做配套?
孩子都要上大学了,学校还没建成?
南京市江滨某高端楼盘的业主王女士吐槽“最近几年很糟心”。原来,她在2005年左右买了一套“升值潜力很大”的学区房,该小区号称不仅要配套九年一贯制中小学,而且是非常抢手的名校。然而,王女士翘首以盼,盼到2018年初,学校却连地基都还没打。
“有业主等到心灰意冷,置换了其他板块的房子,还有的舍近求远上了其他学校,在等待中完成了九年义务教育。是不是要等到小孩都要上大学了,小学才能招生?”王女士说。
公办名校的稀缺资源,就近入学的政策保障,是不少楼盘销售的最大卖点之一。南京这家楼盘的开发商在2003年通过招拍挂获得该地块,地块出让条件及规划条件中明确了需要配建一所九年一贯制学校,并要求同步建设,同步竣工。对于延期开工,开发商给出的理由是“因钉子户导致拆迁问题迟迟无法解决”。
忍无可忍的业主们开始了声势浩大的维权行动,最终在市区政府介入后,迟到十几年的学校终于开工。“在学校正式招生之前,我们依然不能松懈。” 王女士说。
武汉市民吴女士也在买学区房的过程中被忽悠了一把。2017年,武汉一家楼盘开盘时承诺该小区配建一所重点小学,她为此花300万元购买了一套130平方米的房子,价格比周边楼盘高出一大截。可买完之后才从教育部门得知:并未向开发商承诺配建所谓重点小学。
吴女士不解地说:“当初买房时,这个楼盘就声称具有交通发达、购物便利、教育资源优良等一系列优势,宣传册明确说“已与重点小学、幼儿园达成入驻意向”,官网甚至明确点出了该重点小学的名字。怎么扭头就不认了呢?”
应建未建、进度拖沓、面积缩水
半月谈记者调查了解到,出让土地时要求开发商在新建小区配套建设学校等公共服务设施,建成后再移交当地政府的做法已十分普遍。而代建制之所以能够大行其道,是因为政府、房产商和学校都能从中获益。
政府既能够不花钱或少花钱引进优质教育资源,又能够提升出让土地的价值,可谓一举两得。其流程大致相同:政府委托开发商代建学校,完成后交付教委,由教委协调教育强区的名校分校入驻。
对于承担代建责任的房地产开发商来说也不吃亏。一方面,开发商在地块招拍挂阶段能够享受一定的优惠;另一方面,在销售阶段可以免费用“什么档次小区配什么档次学校”的噱头打广告。利益驱动之下,越来越多的开发商看到这一增加销量、提升价格的“招数”,纷纷与知名小学合作建设分校。热火朝天的“联合共建”背后,捆绑的是商家的经济利益。
学校也不会平白无故“赔本赚吆喝”。一是能赚取不菲的“冠名费”。武汉洪山区教育局负责人透露,在自己的楼盘里配置金色城市小学,开发商每年要支付给华中师大附小两三百万元。二是名校自身有扩容需求。武汉一位资深小学教师说,多数中小学都位于中心城区,由于历史原因,校区面积狭小,特别是知名学校更面临此类困扰。地产业内人士称,房地产开发商引入名校资源,通行的办法是捐校舍。
然而,在这种“多赢”的模式之下,配套学校位置差、面积小、质量低、应建未建、建成不移交的问题屡见不鲜,群众成为唯一的利益受损方。
“新区生源数超过学校办学容量的问题,近几年这样的事件还少吗?”江苏省公务员孙先生反映,他所居住的新城区虽然新建校舍进度正常,但由于规划前没有认真测算和考量,没有充分考虑到新城区新建小区的新生儿远远要比老城区的多得多,暴涨的“学生潮”与匮乏的“教育资源”之间矛盾爆发。
“家门口的学校上不了还得摇号,摇不上就只能去远处的中学上课。我就想问问,学校的设置出发点到底是什么?是为满足孩子就近入学需求,还是为土地财政而将政府义务甩给资本?”孙先生说。
受教育权不应成棋子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五条明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的数量和分布状况等因素,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调整学校设置规划。新建居民区需要设置学校的,应当与居民区的建设同步进行。”
半月谈记者查阅多地中小学幼儿园用地规划保护条例发现,相关规定大多明确要求配套建设的中小学、幼儿园应当和开发建设首期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
法律是刚性的,为何操作起来却变得如此有“弹性”?
有关专家指出,资本攻城略地的背后,是政府公共服务的撤退。配建学校和配建保障房一个道理,应属政府责任,如果将此作为开发商拿地的一项必备条件,势必会掺杂各种利益考虑,变得不再单纯,学生的利益往往因此受损。
“几年前我碰到一个案例,一个坐拥4万多居民、160名适龄儿童的小区,其地块建学校6年难产,孩子们只能舍近求远去上学,我一看规划用地旁边,一个大排档虾城用了短短15天就建起来了。”武汉洪山区一位教育部门督察员感慨。
“表面看政府无责,是开发商的责任,但根本上是义务转嫁后的缺位。”南京大学华智研究中心副主任姚远表示,教育资源尤其是义务教育阶段的资源不应成为交易筹码或棋子,落子与撤子受资本、受土地财政的牵制。无论公办还是民办,城市还是乡村,学校建设都必须要坚持基础性、公共性、公益性的原则。
专家认为,应尽快转变目前住宅区配套教育设施由开发单位代建而后续监管乏力的问题。华中师范大学教授范先佐认为,规划部门应在审批阶段严格把关,对于建设小学幼儿园规模偏小的楼盘,必须要求开发商建设相应体量的学校,对已有规划拒不执行或者拖延的,必须拿出有效的手段予以约束。同时,相关部门还应当抑制中小学与房企合作开设分校的冲动,对社会办学规模、教学管理等进行监督。
(原题为:《孩子快上大学了,小学还没建成:受教育权怎沦为“经营城市”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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