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今天,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在《法制日报》刊登了一则公告,内容是邱路光和陈凯歌名誉权纠纷一案,因为陈凯歌拒绝履行判决中的书面道歉一项,法院将其刊登了出来。
根据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显示,陈凯歌需要在《法制日报》、《北京晚报》、《作家文摘》向邱路光书面赔礼道歉,可是偏偏被他给拒绝了。
看到这里,想必大家一定会非常吃惊,陈凯歌这是吃了熊心豹子胆,竟然敢拒绝法院的判决!大家都知道,陈凯歌是一位大导演,拍过很多经典的影视剧,可是这并不是他不遵守法律的理由。
至于陈凯歌是如何诽谤邱路光,大家可以看上面两张截图,这是法院鉴定诽谤的部分。由以上内容可以看出,陈凯歌确确实实诽谤了邱路光了,如今却拒绝道歉,说的话竟然不敢承担了。
一个男人最重要的就是担当,陈凯歌现在拒绝履行法院的判决,这就是没有担当的行为,而且也是违法的。陈凯歌风光了大半辈子,现在已经68岁,难道非要落得一个晚节不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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