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速览
从1月1日起,新版《杭州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正式施行。新《条例》将“吸烟”明确定义为:“吸入、呼出烟草的烟雾或有害电子烟气雾,以及持有点燃的烟草制品的行为。”着重把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也纳入了控烟范围。所以,与原《条例》相比,新《条例》在实现全面禁烟的道路上迈出了一大步。
《条例》明确规定,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更要严惩,要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原《条例》中为可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对难以判明是否已成年的,经营者应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对不能出示身份证件的,不得向其销售烟草制品。(摘自《钱江晚报》)
编辑点评
不要被电子烟给“套路”了
推进控烟立法是大势所趋。目前,市场上的电子烟缺乏有效监管,电子烟存在比较明显的夸大宣传,比如宣传电子烟具有清肺毒的功效。由于监管不完善,且没有严格的生产标准,一些厂商会在烟油中加入化学物质以提高电子烟口感,如丙烯醛、二甘醇等,这些产品存在很大的质量问题和健康问题。这次,杭州把电子烟列入控禁烟范围,可以使更多的人不再被电子烟迷惑,而是想更多的办法、下更大的决心真正戒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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