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青/绘
“咳嗽务必掩住口鼻,不要溅到他人身上”,近日,网民兰先生在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武汉市新洲区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医疗互助办事窗口,柜台上有个“霸气”的提示牌,让前来办事的市民看了不舒服。针对此事,当地新洲区总工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提示牌为窗口工作人员自行设立,工会已对该工作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并撤除了提示牌。此外还联系了兰先生,表示道歉。(1月3日《长江日报》)
然玉:“咳嗽务必掩住口鼻”,是基本的卫生常识,也是起码的人际礼仪。之于此,就连投诉人兰先生自己也承认“话虽不错”,可还是“觉得不合适,不舒服”。这种纠结、复杂的心理,其实是对提醒方式方法的排斥。比如说,“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请咳嗽时掩住口鼻”,诸如此类的表述想必引发的“不适感”就会小很多吧。需要说明的是,在任何情况下,“咳嗽务必掩住口鼻”都是绝对正确的规则。有关部门在关照市民情绪的同时,也应该支持工作人员对自身健康的合理关切以及对“不文明行为”的天然抵触。说到底,这并不是牺牲一方利益去迁就另一方的事情,而是推广良好卫生习惯来让所有人获益的事情。在明确的目的和价值指引下,相关方面需要去考量的,更多乃是方式与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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