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新政,提高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商品限额上限;个税新政让纳税人获得更大减税;电子证照让百姓办事更便捷;还有让百姓吃得放心住得安心的土壤污染防治法、事关亿万消费者“买买买”的电子商务法……一批便民利民的新规1月起正式施行,将为你我的工作和生活撑起法律“保护伞”。
关键词:跨境电商新政
提高商品限额上限普惠民生
我国自2019年1月1日起调整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税收政策,将提高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商品限额上限,扩大清单范围。
税收政策的调整,一是将年度交易限值由每人每年20000元提高至26000元,今后随居民收入提高相机调高。二是将单次交易限值提高至5000元,同时明确完税价格超过单次交易限值但低于年度交易限值,且订单下仅一件商品时,可以自跨境电商零售渠道进口,按照货物税率全额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交易额计入年度交易总额。三是明确已经购买的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不得进入国内市场再次销售。
商品清单的调整,一是将部分近年来消费需求比较旺盛的商品纳入清单商品范围,增加了葡萄汽酒、麦芽酿造的啤酒、健身器材等63个税目商品;二是根据税则税目调整情况,对前两批清单进行了技术性调整和更新,调整后的清单共1321个税目。
上述政策的实施,将有利于促进跨境电商新业态的健康发展,培育贸易新业态新模式;有利于给国内相关企业引入适度竞争,促进国内产业转型升级,促进新动能增长;有利于增加境外优质消费品的进口,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有利于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关键词:个税新政
让纳税人获得更大减税红利
新修改的个人所得税法将让纳税人获得更大的减税红利,这项新政于2019年1月1日正式实施。
为了尽可能地使居民个人日常被扣缴义务人预扣预缴的税款与其年度应纳税款接近,同时便于扣缴义务人和纳税人顺利适应税制转换,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日常采取累计预扣法进行预扣预缴;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个人所得税,采取基本平移现行规定的做法预扣预缴。
考虑到综合所得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额与居民个人年度综合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存在一定差异,居民个人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之间的差额,年度终了后可通过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申报,税款多退少补。
关键词:电子证照国标
电子证照让百姓办事更便捷
2019年1月1日起电子证照的6项国家标准开始实施,届时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和服务更顺畅,百姓办事更便捷。
此次实施的电子证照系列标准,规定了电子证照应用的总体技术框架、统一的证照分类规则和证照基础信息,有助于推动实现全国“一网通办”。
“互联网+政务服务”是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关键环节。电子证照作为具有法律效力和行政效力的专业性、凭证类电子文件,日益成为市场主体和公民活动办事的主要电子凭证,是支撑政府服务运行的重要基础数据。制定发布电子证照国家标准,将为国家电子证照库和基础平台建设,实现跨层级、跨部门、跨区域的电子证照互认共享,推动证照类政务信息资源整合共享等提供标准支撑。
关键词:通讯服务
手机卡销户在异地即可办理
工信部近日表示,2019年1月1日在全国正式提供手机卡异地销户服务。这意味着手机用户销户在异地即可办理,无需携身份证回到原办理地区注销。据悉,异地销户既涉及用户与归属省公司、业务办理省公司之间的权利、义务转移,又涉及用户退费、异地交费、省际结算、异地发票退回和开具、工单流转、人员培训等问题,业务实现较为复杂。不过,手机卡异地销户终于走进现实。
关键词:计生补助
独生子女补助标准将会提高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医疗卫生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方案提出,中央制定计划生育扶助保障补助国家基础标准,独生子女补助标准提高。这也意味着此前实施的“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计划生育特别扶助金”将统一于国家基本标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不断提高,补贴形式由中央安排。
关键词:土壤污染防治法将让人们吃得放心住得安心我国首次制定专门的法律来规范防治土壤污染,法律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人们将吃得放心、住得安心。
在土壤污染预防和保护方面,法律要求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规定,根据有毒有害物质排放等情况,制定本行政区域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向社会公开并适时更新。法律强化了农业投入品管理,减少农业面源污染,并加强对未污染土壤和未利用地的保护。
法律提出,国家建立农用地分类管理制度。按照土壤污染程度和相关标准,将农用地划分为优先保护类、安全利用类和严格管控类。对不同类的农用地,法律分别规定了不同的管理措施,明确相应的风险管控和修复要求。
关键词:土地承包法家庭成员平等享有各项权益
2019年1月1日起实施的新修改的农村土地承包法,既落实了三权分置和长久不变的政策要求,也加强了对于农民权益的保护。
法律明确,承包方承包土地后,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自己经营,也可以保留土地承包权,流转其承包地的土地经营权,由他人经营。土地经营权流转期限为五年以上的,当事人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土地经营权登记。承包方不得单方解除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但受让方有擅自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弃耕抛荒连续两年以上等法律规定的情形除外。
法律规定,国家保护进城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农户进城落户的条件。承包期内,承包农户进城落户的,引导支持其按照自愿有偿原则依法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也可以鼓励其流转土地经营权。
此外,法律还进一步保护农村妇女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户内家庭成员依法平等享有承包土地的各项权益。
关键词:电子商务法为网购者撑起法律“保护伞”
我国电商领域首部综合性法律——电子商务法于2019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部关系到亿万消费者“买买买”的法律,将会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一系列改变和影响。
从平台购物到朋友圈购物,再到直播购物,我们的网购渠道愈来愈多。很多消费者明明购买了质量有问题的产品,真实的评价却在评论区“消失”了。这些情况今后将会得到改善。电子商务法明确,微商、代购、网络直播也纳入电子商务经营者范畴,受该法制约。法律同时明确,电商平台不得删除消费者评价。
默认同意获取个人信息、买机票搭个“专车”接送……这样的消费场景曾无数次上演。这些互联网平台的猫腻——“默认勾选”将成为历史,消费页面应让消费者知情,并主动勾选“同意”。电子商务法第十九条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搭售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不得将搭售商品或者服务作为默认同意的选项。
明示押金退还方式和程序、不得设置不合理条件、符合规定的押金退还要及时退还……未来,押金退还的程序会更加明确,消费者的权益会得到更好保障。电子商务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按照约定向消费者收取押金的,应当明示押金退还的方式、程序,不得对押金退还设置不合理条件。消费者申请退还押金,符合押金退还条件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及时退还。
为在电商促销季里获得更大的流量,有平台会对商家强制“二选一”,在新法下这一行为被禁止。电子商务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因其技术优势、用户数量、对相关行业的控制能力以及其他经营者对该电子商务经营者在交易上的依赖程度等因素而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排除、限制竞争。
未来,消费者和商家出现消费纷争,平台应积极配合消费者举证,提供必要的便利来维护消费者权益。电子商务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在电子商务争议处理中,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提供原始合同和交易记录。因电子商务经营者丢失、伪造、篡改、销毁、隐匿或者拒绝提供前述资料,致使人民法院、仲裁机构或者有关机关无法查明事实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组稿件综合新华社等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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