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8日晚,琼海警方通报一起策划煽动非法聚集事件查处情况。
通报称,2018年12月26日,琼海市嘉积镇市政广场发生一起针对琼海市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项目建设的非法聚集事件。
公安机关初步查明:此事件是由宋某(女,61岁,江苏无锡人)等人利用微信群煽动在琼海市嘉积镇兆南山水汇园、京鸿基、海南国际度假村、大印经典花园4个小区居住的住户,通过编造虚假信息、非法集会等方式,意图干扰、阻挠琼海市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项目建设工作的事件。
2018年12月13日《琼海市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项目环评报告》正式发布后,12月14日起,“大印经典业主总群”微信群有人开始发布言论造谣环评报告作假,煽动小区住户非法聚集,示威维权。
12月25日,该群成员宋某(微信名:“宋姐”)在微信群不断煽动小区住户第二天上午赴市政广场聚集滋事,制造影响。琼海警方于12月26日凌晨2时许,将涉事人员宋某传唤到案。
12月26日上午9时许,胡某谷(男,64岁,湖北武汉人)、王某花(女,63岁,山西太原人)等琼海市嘉积镇兆南山水汇园、京鸿基、海南国际度假村、大印经典花园四个小区业主共70余人来到市政广场非法聚集,表达要求、抗议示威。琼海警方快速出警处置,现场告知胡某谷、王某花等人,其行为属于非法集会,要求离开,胡某谷、王某花等人不听劝阻,拒绝离开。后胡某谷因在现场冲撞执勤民警,阻碍民警现场执勤,被传唤至派出所。胡某谷被带离现场后,王某花仍不听劝阻,继续组织、煽动在场人员高喊口号阻碍民警执勤,警方随后将王某花传唤至派出所。上述人员以反对垃圾焚烧项目的名义,采取非法方式反映诉求,策划、煽动或参与非法集会,阻碍民警执行职务,已严重扰乱社会秩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12月28日,警方依法对宋某、胡某谷、王某花3人予以行政拘留。
(原题为《警情通报:琼海3人策划煽动非法集会滋事被依法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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