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9日上午,福建省检察院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通报了今年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的“扫黑成绩单”。截至12月21日,福建检察机关已批捕涉黑涉恶犯罪2684人,提起公诉312件1912人,其中涉黑犯罪批捕711人,提起公诉46件497人。
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欧秀珠介绍,开展专项斗争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受理侦查机关提请逮捕涉黑涉恶案件1059件,追加认定涉黑涉恶40件;受理侦查机关移送审查起诉624件,追加认定涉黑涉恶51件。
“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不拔高不凑数,准确认定、打准打实。”欧秀珠介绍,福建检察机关一直都在强调证据意识和程序意识,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9件。同时,坚持客观审查,确保不枉不纵,纠正漏捕139人,纠正遗漏同案犯、遗漏罪行238人。坚持法定批捕、起诉标准,防止案件“带病”批捕起诉。
此外,福建省检察院公诉一处副处长陈颖还介绍,福建检察机关将深挖彻查“保护伞”、确保除恶务尽作为工作职责和办案要求。办理每一起黑恶案件都必须在提审时讯问黑恶势力长期存在的原因和是否存在保护伞等问题,都必须在审查报告中写明是否存在黑恶势力“保护伞”线索,深挖移送背后“保护伞”。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福建省检察机关共向纪委监委移送线索100条,已批捕“保护伞”案件37人,提起公诉3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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