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复制可推广经验是全面创新改革试验的重大要求和重要成果形式,成都再添4项全创经验成果在全国复制推广。昨日,成都晚报记者从市发改委获悉,12月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再推广一批促进创新的改革举措,更大激发创新创造活力。本次面向全国复制推广的改革经验共23项,四川经验占8项,成都探索形成的以事前产权激励为核心的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改革等4项经验成果入选。2017年9月、2018年12月,国务院先后在全国复制推广36项全面创新改革经验,其中9项由成都探索形成,位居全国前列。在推广范围上,除了以事前产权激励为核心的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改革经验在8个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推广外,其他8项成都经验都在全国推广。
此次国务院面向全国推广的4项成都经验包括:以事前产权激励为核心的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改革、军民融合产业统计指标体系、省级行政区内专利等专业性技术较强的知识产权跨市区审理、基于“两表制定、审助分流”的知识产权案件快速审判机制。成都晚报记者 滕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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