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昌莲
每天工作超过10小时,一个月休息两天,工作内容是每天在流水线上加工磨具。近日,面对学校安排的顶岗实习,河南一家职业技术学院大三学生小张很犯愁:不干,可能拿不到毕业证;继续实习,学不到技术还浪费时间。(12月4日《工人日报》)
顶岗实习,是学生运用所学知识和技能,到专业对口的现场参与生产过程的一种实践性教学形式,是学生毕业前的“必修课”。然而,河南这家职业技术学院,违规组织学生顶岗实习,每日工作长达10个小时,实习内容单一枯燥,不仅有违顶岗实习初衷,而且损害了学生的基本权益。
弃学业、重实习的做法,无疑是教育方式的本末倒置。与其说是学校安排学生实习,不如说是企业在使用无酬或低酬的廉价“学生工”,以解“用工荒”的燃眉之急。学生顶岗实习,不能成为“顶岗务工”。事实上,根据《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促进办法》规定,职业学校与企业就学生参加跟岗实习、顶岗实习和学徒培养达成合作协议的,应当签订学校、企业、学生三方协议,并明确责任和权益。企业应当依法依规保障顶岗实习学生或者学徒的基本劳动权益,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足额支付报酬,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克扣。因此,教育、劳动保障部门应依照法规,进一步规范顶岗实习行为,实行全程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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