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天津海关在12月3日公布的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天津海关在查验时发现,在河北康亿制鞋有限公司申报出口印度的运动鞋中有5976双侵犯“耐克钩图形”商标权专利的运动鞋。天津海关没收了上述运动鞋并对河北康亿制鞋处罚款38000元。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经查询发现,河北康亿制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侯建民,注册地址为河北省保定市安新县三台镇张村。该公司的注册地址属于河北雄安新区。
据天津海关在其官网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河北康亿制鞋于2018年6月1日向天津新港海关申报出口运动鞋到印度。经海关查验,发现实际货物中有使用“耐克钩图形”标示运动鞋5976双,价值人民币259039.28元。
“耐克钩图形”商标权专利人耐克创新有限合伙公司认为上述货物属于侵犯其商标专用权的货物,并向天津海关提出了采取知识产权保护措施的申请。
天津海关经调查,认为河北康亿制鞋出口货物所使用商标与商标权人注册的“耐克钩图形”商标构成近似,且事先未经商标权人的许可。属于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的商品,其行为已构成出口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货物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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