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和县检察院为一名未成年刑事被害人提供司法救助,这是和县检察院办理的首例对未成年人的司法救助。
救助对象是和县检察院承办的一起强奸案被害人。该被害人是农村留守女童,父母常年在外打工,留下她和年幼的弟弟长期随爷爷奶奶一起生活,家庭经济困难。在她本该是无忧无虑的年纪却因为受到摧残身心遭受了极大伤害。为更好地对未成年人施以救助,和县检察院指定办案经验丰富、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女检察官承办此案。同时,该院主动与县委政法委、县财政局沟通协调,在不暴露被救助人信息的前提下,向被害人发放1万元司法救助款。 (缪礼宏余继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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