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山西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决定: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2019年1月25日在太原召开。
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
★ 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 审查和批准省人民政府关于山西省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山西省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 审查和批准省人民政府关于山西省2018年全省和省本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19年全省和省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山西省2019年省本级预算;
★ 听取和审议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 听取和审议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 听取和审议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 审议《山西省开发区条例(草案)》;
★ 补选;
★ 通过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有关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 其他事项。
(原题为《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2019年1月25日在太原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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