匡吉
老人晕倒在火车站出口,众人合力救助;女子寒夜落水,民警、医生和群众联合救助;小孩掉入站台下,军人及时救助……近段时间,这样的暖闻不时见诸媒体,不断传递着正能量。曾有一名跪地救助老人的交警说:“救助他人,就是感受到自己的使命”。如果说,救助别人对于警察、医生和军人等群体来讲是使命所系,那么,对于普通人而言又意味着什么呢?
现实中,老人倒地没人扶,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救人反被诬”的负面影响,担心“好心没好报”。不过,有时“见危不救”却是出于“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冷漠和麻木。从七年前广东佛山两岁女童小悦悦接连被两辆车碾压、先后18人路过都视而不见,到去年6月河南驻马店一女子被出租车撞倒后,62秒内过往车辆和行人都见而未管,这样的案例尽管有些极端且为数不多,但都成为社会文明的“疮疤”,带给人们良心的叩问和道德的思考。可以试想,那些见危不救者,如果面对亲人遇到危难,肯定不会不管不顾。然而,社会是一个大家庭,当别人在危难之时,理应献出爱心、伸出援手。这既是出于“设身处地”的同情,也是社会责任和道德义务。
其实,对别人救一下、助一把,固然是“利他”行为的冒险和付出,但换个角度,有时救助别人也是救助自己。有一个故事,一人不慎走入沙漠,途中遇到一个人奄奄一息地躺在沙中,显然饥渴过度所致。他拿出自己所剩不多的食物和水给予了救援。这个被救助的人原来是个探险家,曾多次穿越沙漠,熟悉沙漠环境。因此,他们两人才得以走出沙漠。古今中外,类似故事并不少见,不管是寓言传说还是真人真事,都在诠释“助人即助己”的道理。
然而,有些人却总是抱着“只想助己,不想助人”的态度——当自己有难时,希望他人来帮忙;在他人有危时,却总想躲避,甚至还劝别人少管闲事。曾有这样的报道:一位老人摔倒昏厥,一人将他扶起后,向一名驾车经过的司机求助送医;不料司机摇手拒绝,还劝道“老人倒地救不得,做了好事无好报”,刚说完便认出倒地老人竟是自己的岳父。
“为别人点一盏灯,照亮别人,也照亮了自己。”虽然说别人遇到的危难,有可能是自己遇到危难的提前彩排,但救助别人的同时也救助自己,未必都是“种瓜得瓜,种豆得豆”的直接回报,更多属于“与人方便,与己方便”的间接受益。根本上讲,为了别人挺身而出,体现的是对生命的尊重和正义的坚守,也是对规则的敬畏和秩序的维护。
当前,构建诚信友爱、公平正义的社会环境,需要每个人拥有关爱之心、托起向善力量,敢于救人、乐于助人,或许一个人的善行所发挥的作用有限,但如果人们都能“为别人点一盏灯”,那么社会就会更加光明和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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