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评论员沙元森
修订后的《深圳市养犬管理条例》28日公布,在深圳养狗不用再缴纳管理费,但仍实行养犬登记。这个消息看似无关紧要,但是放在全国呼唤文明养犬的大背景下,深圳这一步不失为社会治理的创新。
今年,各地“狗患”频发。因为“人狗冲突”,很多社区在邻里之间产生了难以调和的矛盾。规范养狗就成了城市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近期,很多城市相继出台或更新了养犬管理办法,目的都是促成市民养成文明养狗的习惯。与其他城市相比,深圳管理条例修订后的突出特点是宽进严管,也切中了狗患治理的要害。
深圳原条例规定,养犬者应当缴纳每只犬每年三百元管理费。各地也都有类似规定。事实证明,设置较高门槛的管理只是把很多养犬者挡在了管理机构的门外,并没有有效减少养犬数量。大量的“黑户犬”给市民带来了严重的安全隐患,最终“人狗冲突”日渐升级,也让有关部门陷入管理困境中。
文明养狗需要市民自觉,邻里和睦需要市民相互包容,但是要从根本上遏制狗患还需在法律层面上加以规范,从源头上明确养犬者和管理机构的责任。长期以来,很多城市之所以收取高昂的管理费用,目的就是吓退想养狗的市民,甚至还有从中渔利的想法。还有很多养狗爱狗市民不能理解的,在他们看来,养狗也是生活的刚需,公共部门理应提供相应的管理和服务,而不是“趁火打劫”。他们以抵触的心态游离在城市犬只管理制度之外,对有关部门的文明养狗倡议自然也没太大兴趣。
所以,反思城市狗患问题,不能回避对价格门槛的审视。毋庸讳言,很多城市设置的价格门槛是普通市民难以承受的,比如广州曾经要求养犬者缴纳一万元的登记费,年度注册费也高达六千元。高收费的另一面通常是“黑户犬”激增,守法者成本高昂,不守法者反而无拘无束,这对依法养狗的人是不公平的。包括广州在内的很多城市都已大幅下调相关费用,而深圳干脆一步到位。
如何养狗关乎城市文明,市民要在这方面体现文明素质,管理机构也要创新观念,改进方法,展示更高层次的治理文明。那种管理即收费的陈旧思维,那些已经被实践证明收效甚微的方法,都应该被尽快抛弃。管理最终还是要回归服务本位,只有把服务放在第一位,才能对市民提出更高的要求并能得到市民的理解。就像深圳在修订条例中就明确提出了,未经登记养犬的将被罚款乃至没收犬只,这样的要求应该能得到市民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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