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纪检监察报11月28日消息,近日,有媒体报道了一则“小官大贪”的案例:广东省中山市港口镇一名股级干部11年间作案500余次,累计虚报冒领民政扶贫专项资金3500多万元。吊诡的是,扶贫资金的审批、核发原本有一套较为严格的制度和流程,该干部作案手法很是粗糙,造假手段漏洞百出,竟然一次次躲过了层层审批审核,事后连他本人都不敢相信:“开始没想到能成功拿到钱,不知道为什么没有人发现。”
问题无人发现,在于制度没有落实。按照当地规定,民政扶贫专项资金申请提出后,镇社会事务局和财政分局负责人、分管镇党委委员、镇长、镇党委书记要逐级审核签名确认;银行对收款人及账户逐一核对后进行发放;镇财政分局对银行实际发放的明细清单进行对账核实。但实际操作中,人人都认为前面有人审核过,草草签名了事。“政府部门认为银行核过,不会出错;银行认为政府部门提供的信息不会有错,也不去核对姓名、账户是否一致”。当制度流于空转、审核浮于形式,一群监管“懒猫”哪能看得住偷吃扶贫“奶酪”的“硕鼠”!
制度千条万条,不落实就是白条。当前,一些地方和单位在制度执行落实方面仍存在软肋和漏洞:有的敷衍应付,把制度当摆设,上级推一推就动一动,不推就不动;有的打折扣、搞变通,执行制度时“趋利避害”、看人下菜;有的“歪嘴和尚念歪经”,曲解政策,甚至另搞一套有利于自己的“土规定”……制度的力量在于落实,价值也在于落实。如果执行上总是“打折扣”,落实中总是“掺水分”,制度就会沦为“稻草人”。
防止制度“空转”,一方面,在建章立制时要实事求是,把制度设计得既严谨缜密又具有可操作性,避免“牛栏关猫”、华而不实。另一方面,要增强制度执行力,制度执行到人到事,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为此,要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定期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体检”,及时纠正违反和破坏制度的行为,防止出现“破窗效应”,切实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须谨记,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执行制度最终靠人。没有了使命担当,再好的制度也形同虚设。千里之堤溃于蚁穴,执行制度决不能当参观者。人人有责、层层负责,才能做到担当尽责。
(原题为《层层失守,在于制度“空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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