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网消息 《深圳市房地产市场监管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监管办法》)日前公布,从即日起至12月23日公开征求意见,《监管办法》增加“房屋租赁”一章内容。具体来说,深圳拟建立实名租赁制度。
《监管办法》规定,在房屋租赁活动中,当事人应当提供真实身份信息。出租人不得向不能提供身份证件的自然人、不能提供营业执照或者其他证明文件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出租房屋。另外,出租房屋应当有合法的来源证明,未依法取得规定的来源证明材料、未经共有人书面同意、经鉴定为危房不能使用、违规改变房屋使用功能、室内装修不符合国家或地方标准的房屋不得用于出租。出租住房应以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人均租住建筑面积不得低于6平方米,且禁止将原始设计的居住空间再次分割搭建后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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