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铤
先说两句闲话。
上一周金庸老先生过世,哀悼怀念的文章刷遍朋友圈。24小时之内,5个人问我,你不写写?
不。
20多年的资深粉丝,曾经也是朋友圈内有名的金庸活百度,这一次,我并不打算多说。
不过今日看到记者采访倪匡,说有人指责他,作为60年的好朋友,金庸去世后他仍然笑嘻嘻,一点也不难过。他的一席话倒是代表了我和相当一大部分“我”的看法——人人都要死,死是必然的事,他九十几岁死怎么会难过?十九岁死我就会难过。他一生光芒万丈,有什么要难过?我自己都八十岁的人,都快玩完,朝不保夕。
之所以还要扯着这两句,是因为要写的东西,金庸先生有所贡献。
有人笑谈,在中国,红楼梦、张爱玲和金庸,就够养活一个副刊专栏作家了。
还真是话糙理不糙。
近两百年通俗文化的精髓,就在此了。
读通这三样,从衣食住行吃喝玩乐到琴棋书画吟诗作对,也就都略知一二了。
比方今天我要说的,与喝酒相关——酒杯。
酒是一个很神奇的存在。在很长一段时间,欧洲人把酒当药用着。古希腊古罗马的医生用酒处理伤口、退烧、利尿、补充体力。(有意思的是,人类文明的发展永远步伐一致,在同为四大文明古国的中国,一直到现在,很多人还在用烈酒擦身来快速退烧。)17世纪以前,蒸馏烈酒价格昂贵,一般是在药店出售的,只有少数有执照的药剂师可以出售烈酒作为医疗用。那时候,酒有着神丹妙药一样的疗效,从瘟疫到精神忧郁,没有一种病是不能治的。这一点,语言学就可以为我们作证——比方,白兰地的别称就是“生命之水”;比如,都知道威士忌是苏格兰最好的,但是Whisky源自苏格兰古盖尔语uisgebeatha,意思也是“生命之水”就没有几个人知道了。据说当时有一位医生说,每天早上服半匙白兰地的人一辈子不会生病——这名医生大概后来脱胎转世到了美国开始种苹果,又开始散播“一天一个苹果疾病远离你”的医疗鸡汤。
古欧洲的传说我所知甚少,但是到了二十世纪初期的英国著名作家克里斯蒂阿加莎笔下,白兰地依然是居家必备的良药:受惊缓不过神?来一杯。天儿冷手打颤?来一杯。心情郁闷不想活?来一杯。
我曾经以为阿婆是个老酒鬼,所以总让她笔下的人物,不管是尊贵的公爵还是高冷的侦探,是优雅的太太还是下等的女囚,都喜欢不时地来一杯。如此看来,我是误会她了。对于欧洲人来说,那杯白兰地,就像我们的热水——不论什么病症,来一杯总是没错的。
比方今天,陡然降温,寒风凄雨中,努力讨生活的我回到家打开电脑准备为这周的专栏填空。无奈何,脑里空空双手发颤。奋力搓手的同时,使劲地想着我可以写点什么。忽然间,脑海里灵光一现,想起红楼梦某一回(没错,我就是靠三大件养活的专栏作家之一)。寒夜,宝玉携了黛玉,去找探访薛宝钗。薛姨妈留下二人晚饭,吃饱喝足之际,宝玉想要吃酒,贴心的宝姐姐说酒要热了喝,要不然冷酒入了肚,写字手要打颤——你看看,在没有暖宝宝和保温鼠标垫的年代,我们这些要写字的人儿,都是靠一杯热酒来暖手的。
不过今天,我不想说喝酒。这个话题讨论太多次,已经没有新鲜感。今天想说说喝酒的器具。
关于酒具的选择,坊间流传最广的是《笑傲江湖》里祖千秋的一番大论——
“饮酒须得讲究酒具,喝什么酒,便用什么酒杯。喝汾酒当用玉杯,唐人有诗云:‘玉碗盛来琥珀光。’可见玉碗玉杯,能增酒色……这一坛关外白酒,酒味是极好的,只可惜少了一股芳冽之气,最好是用犀角杯盛之而饮,那就醇美无比,须知玉杯增酒之色,犀角杯增酒之香,古人诚不我欺……至于饮葡萄酒嘛,当然要用夜光杯了。古人诗云:‘葡萄美酒夜光杯,欲饮琵琶马上催。’要知葡萄美酒作艳红之色,我辈须眉男儿饮之,未免豪气不足。葡萄美酒盛入夜光杯之后,酒色便与鲜血一般无异,饮酒有如饮血。岳武穆词云:‘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岂不壮哉!……至于这高粱美酒,乃是最古之酒。夏禹时仪狄作酒,禹饮而甘之,那便是高粱酒了……饮这高粱酒,须用青铜酒爵,始有古意。至于那米酒呢,上佳米酒,其味虽美,失之于甘,略稍淡薄,当用大斗饮之,方显气概……这百草美酒,乃采集百草,浸入美酒,故酒气清香,如行春郊,令人未饮先醉。饮这百草酒须用古藤杯。百年古藤雕而成杯,以饮百草酒则大增芳香之气……饮这绍兴状元红须用古瓷杯,最好是北宋瓷杯,南宋瓷杯勉强可用,但已有衰败气象,至于元瓷,则不免粗俗了…饮这坛梨花酒呢?那该当用翡翠杯。白乐天杭州春望诗云:‘红袖织绫夸柿叶,青旗沽酒趁梨花。’你想,杭州酒家卖这梨花酒,挂的是滴翠似的青旗,映得那梨花酒分外精神,饮这梨花酒,自然也当是翡翠杯了……饮这玉露酒,当用琉璃杯。玉露酒中有如珠细泡,盛在透明的琉璃杯中而饮,方可见其佳处。”
洋洋洒洒一篇大论,初读下去,只觉惊人,想着自己这些年的酒,竟然是白喝了,纵使让我醺醺然,却也因不懂酒具之道,白瞎了那些酒。
可是细想之下,将形式凌驾于内容之上,可行吗?
一杯好酒始终是一杯好酒,无论被盛在什么器具之内。即使杯有添香之功,也只能作锦上添花之用。毕竟,酒喝微醺,重点永远是酒意,至于什么酒什么杯,那从来不是重点。
遗憾的事,我这样的理论,总是被人嘲笑穷酸没见过世面。
一直到后来读李渔,才仿佛遇到了知己。
“酒具用金银,犹妆奁之用珠翠,皆不得已而为之,非宴集时所应有也。”你看看,见过大世面的李笠翁也这么说!
当然,他对高级酒杯也不是全面否定———“富贵之家,犀则不妨常设,以其在珍宝之列,而无炫耀之形,犹仕宦之不饰观瞻者。象与犀同类,则有光芒太露之嫌矣。且美酒入犀杯,另是一种香气。唐句云:’玉碗盛来琥珀光。’玉能显色,犀能助香,二物之于酒,皆功臣也。至尚雅素之风,则磁杯当首重已。旧磁可爱,人尽知之,无如价值之昂,日甚一日,尽为大力者所有,吾侪贫士,欲见为难。然即有此物,但可作古董收藏,难充饮器。何也?酒后擎杯,不能保无坠落,十损其一,则如雁行中断,不复成群。”——这段话的大意是,你要是有钱的话,犀角杯倒是可以常备。那玩意低调奢华,还能助香。你要是喜欢高雅素净,瓷杯是首选。谁都知道旧瓷好,但是现在比较贵,有钱人才有。我这种穷人,见到都难,好不容易得了,也是当古董收藏起来,谁舍得拿来喝酒?喝大了,吧唧一声碎了,得多肉疼?(最后这半句是我自己加的,李先生可没这么说。)
这下好了,有李笠翁壮胆撑腰,下次再用宜家出产的廉价玻璃杯喝葡萄酒,我也可以端杯邀月,透过那现代科技的透明杯身和身后同样现代科技的大灯泡,朗朗念出我男神李太白的名句——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
潇洒浪漫如他,才不会介意酒和杯是否登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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