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锋在派出所办理户籍。渝北区检察院 供图
重庆23岁男子陈锋(化名)以一种他意想不到的方式获得了人生第一张身份证。
11月7日,重庆市渝北区检察院工作人员告诉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今年6月,该院受理陈锋涉嫌盗窃一案时,检察官邓益素发现陈锋没有户籍,就连名字也是民警将其抓获后临时给他取的。为了让陈锋能过上正常人的生活,邓益素帮助其办理了身份证。陈锋已于10月26日领到身份证。
据邓益素介绍,该院受理犯罪嫌疑人陈锋涉嫌盗窃一案时,她发现陈锋的个人信息不全,没有户籍、姓名、身份证,“陈锋”这个名字是办案民警给他取的,年龄也是通过骨骼鉴定推算出来的。
通过深入沟通,陈锋称,他大约在4岁时和家人分开,被迫在渝中区菜园坝、解放碑一带流浪。后来,在慈善机构的帮助下,他学会了写字和烹饪。但是由于患有先天性的心脏病,陈锋不堪重负丢了工作,仅有的积蓄也被用去治病。迫于生存,他才走上犯罪道路。多年来,陈锋不知道自己生于何处、家人何在,他成了没有户籍、没有身份的“黑户”。陈锋非常渴望有个合法身份,过上正常人的生活。
渝北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姜飞得知情况后表示:“即使陈锋是犯罪嫌疑人,我们也要平等保护他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不能简单地就案办案,要积极履行检察官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职责,为老百姓办实事、解困难,我们要主动联系公安机关,协助解决好陈锋的落户问题。”
随后,姜飞与渝北区公安分局相关负责人联系,沟通为陈锋落户事宜。邓益素带领助手窦启多次冒雨前往看守所与陈锋面对面交流,指导陈锋填写相关材料,并多次联系渝北区公安分局有关部门协助陈锋办理落户手续。渝北区公安分局也主动履行职责,积极查阅办理户籍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协调各方力量努力为陈锋落实办理户籍。
10月19日,被判处拘役四个月的陈锋刑满释放。当天,他在民警的陪同下前往渝北区公安分局两路派出所办理了户籍手续。领到身份证那天,陈锋特意打电话感谢邓益素和窦启。
陈锋说:“在看守所服刑时,我很希望自己有一个合法身份,有一个合法的名字,可以去找一份工作,可以通过自己的劳动取得收入,可以过上正常人的生活。现在,我的愿望终于实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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