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副教授朱与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这起案件是滥用商标权和私权侵犯公共利益的典型案例。“裕湘手擀”系列产品,在注册商标的使用方式上违反国家相关强制标准,涉嫌欺诈。
江苏省宁海商标事务所律师邹凡认为,“随着《商标法》的推进实施,这类现象有望得到彻底解决。”邹凡强调,《商标法》第十条第七项明确规定,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认的,不得作为商标使用;已经核准注册的商标并不必然表示该商标一定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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