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署调解协议 ○用微信转账还清多年欠款 ○微信视频连线被执行人一起因久拖货款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在被执行人名下轿车已被法院扣押,但人从未露面、案件陷入僵局时,肥东法院法官巧用微信视频成功和解了该案。
2015年2月,因为经营需要,在店埠镇某市场做生意的市民訾某电话联系了经他人介绍相识的家住江苏宿迁的陈某,要求从原告处购买价值4.65万元的蓝色之都酒,双方约定由原告送货上门,货到付款。就在陈某将酒送至訾某位于某市场的经营地时,訾某以资金缺乏为由希望延期付款,并出具欠条一张,载明:“今欠到陈开权酒款金额肆万陆仟伍佰圆整。”
欠条出具后,经多次催要,訾某均以种种理由不予支付。陈某遂诉请法院判令訾某立即支付货款。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法官按照法定程序向被执行人訾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等法律文书,并通过网络查控和传统查控手段只查询到訾某名下有一辆始终处于“活封”状态的私家车。直至2018年9月底的一天,在偶然发现了这辆车的踪迹后,法官将此车已被法院查封的情况告知正在驾驶的被执行人的朋友,其朋友配合将车开至法院,法官顺利实施了扣押。
几天前,执行法官约双方当事人到法院协商此案,但訾某慑于法律威严不敢露面,委托其朋友来谈。在其朋友和申请人陈某拟定和解协议的情况下,执行法官要求訾某的朋友打开微信视频与訾某连线,就协议的内容告知他并征求其意见。视频里的訾某对自己失信违约的行为表示后悔和抱歉,对协议内容表示认可,并当场微信支付1.35万元给陈某。通过用执法记录仪全程录音录像,使电子证据这一形式合法有效。至此,该案得到了圆满终结。
据了解,“江淮风暴”中,肥东法院的法官们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开创工作思路,充分利用现代化通讯手段,提高办案效率,减少当事人诉累,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朱亚群本刊记者陈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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