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晚报 资料图
原本持慕田峪长城的门票,可以免费参观长城脚下的中华梦石城景区,但因经济纠纷,两景区间的“一票通”成为历史,双方为票款分成问题诉至法院。一审法院判令慕田峪长城旅游服务有限公司(简称慕田峪公司)向中华梦石城的开发方浙江省桐庐瑶琳天工园(简称天工园)支付补偿金1420万余元,并解除票款分成协议,双方均不服上诉。今天(10月30日)下午,本案二审在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由于中华梦石城不具备独立售票资格,慕田峪长城单方解除协议的决定,让“免费景区”的处境变得十分尴尬。不过中华梦石城表示,景区间虽有纠纷,但目前游客游览未受影响,持慕田峪长城门票仍可免费参观。
背景:两景区13年合作破裂
慕田峪长城是国家5A级景区,而中华梦石城位于慕田峪长城脚下,是亚洲目前最大的奇石博物馆。原本,中华梦石城与慕田峪长城的门票需要分开购买,两景区属于“园中园”。从2001年5月25日起,慕田峪长城的门票由20元调整为35元,后又调整至40元,而中华梦石城15元的门票则被取消,游客可持长城门票免费参观,两景区实行“一票制”。
而在门票价格调整的背后,是两景区经营方签订的一份分成协议。协议约定,门票的销售款由慕田峪公司分成72.5%,天工园分得27.5%。
但在2014年4月,慕田峪公司突然要求解除分成协议,并停止对天工园支付票款分成。双方多次协商未果,天工园便诉至法院,要求慕田峪公司支付相应分成及利息损失。
怀柔法院一审认定,中华梦石城没有独立售票,参观慕田峪长城的游客仍可以免费参观中华梦石城,慕田峪景区的门票收入在一定程度上受益于中华梦石城的免费参观。不过,双方的分成协议虽然有效,但目前慕田峪长城门票已纳入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票款须专款专用,用于长城景区资源的保护、修缮和管理。双方协议目的无法实现,故应解除协议,同时酌定慕田峪公司补偿天工园1420万余元。
焦点:40元门票是否包含民营资本
双方均不服一审判决,向北京市三中院提起上诉。慕田峪公司认为其不应支付补偿款,天工园则表示解除分成协议的理由并不存在。
今天下午,本案二审开庭时,慕田峪公司表示双方分成协议的解除,是受国家相关政策影响所致,属于情势变更。2006年,政府发文要求景区门票必须专款专用,但因相关规定出台后缺乏监管,两景区便依然履行着分成协议。后来,国有资本进入了慕田峪景区,发现问题后便立刻通知天工园解除协议,以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但天工园作为民营资本方,其表示正因两景区的门票实行了一票制,慕田峪景区的票价才最终提升为40元。“门票中的25元属于国有资源,另外15元是民营资本,应当依据协议支付。”
慕田峪公司称,在2014年解除合同时,区政府和发改委已批示两景区可以各自独立售票。但天工园代理律师对记者表示,中华梦石城的售票资格已于2001年被取消,要想恢复对外售票,仅凭政府批文是不够的,还需要经过听证等法定程序。
记者查询慕田峪长城官网发现,其景区地图中已删去了中华梦石城的标注。而天工园方面表示,景区间的纠纷暂时不会影响到游客的参观游览,目前游客持慕田峪长城的门票,仍可免费参观中华梦石城。其仍希望双方能继续合作,不要增加游客的负担,但如果双方分成协议终止,慕田峪长城的门票价格就应该相应予以核减,否则便是变相涨价。
本案没有当庭宣判。
(原标题为:《慕田峪“园中园”千万元票款纠纷二审 两景区游览暂不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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