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证照分离”
改革促进营商环境优化
据新华社沈阳10月25日电(记者 高爽)记者从辽宁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获悉,辽宁省将于11月10日起在全省全面实施“证照分离”改革工作。
所谓“证照分离”改革,是指对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和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经营许可证审批的改革。旨在厘清证与照之间的关系,实现发证与发照有序衔接,持续推进“照后减证”,着力破解“办照容易办证难”“准入不准营”等突出问题。
自去年底辽宁省政府制定印发“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方案至今,辽宁省已在3个自贸片区和17个国家级功能区启动改革试点,办理涉及“证照分离”改革的企业登记8247件。其中,审批改为备案754件,实行告知承诺制1123件,提高审批的透明度和可预期性936件,强化准入监管5434件,惠及企业7935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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