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0月10日和县法院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潜逃四年多的“老赖”李某财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四年前,和县人李某财在乌江镇承包房地产工程,和县人武某向他提供了总价值约15万元的石子材料。李某财在收到第三方工程款后却没有及时支付武某的15万元材料款。武某催要多次未果,遂将其起诉,法院最终判决李某财偿还武某材料款。可判决后,李某财却从人间蒸发,音讯全无,随即他被县法院纳入失信黑名单。
和县公安局法制大队在收到县法院送来的拒执案件后,立即对所有犯罪嫌疑人进行了认真摸排,很快发现其中一个名叫李某财的人最为典型特殊。他离异多年,常年混迹于多个地区,后在新疆某地常住,但为了逃避打击,其手机号码频繁更换,近期又与哈萨克斯坦的人常联系,极有外逃可能。
掌握实情后,和县警方立即向李某财所在的新疆暂住地警方发出协查函。当地警方积极配合,随即找到李某财,劝其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李某财心灵受到极大震撼,原以为东躲西藏潜逃到新疆四年多了,漂白身份后可逍遥法外,谁知还是没逃出警方“如来佛的手掌心”,旋即赶到当地警局投案自首。
获知李某财已投案自首的消息后,和县警方立即派出两名优秀干警不辞劳苦远赴新疆,成功将其押解归案。
通讯员赛李钱朝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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