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江苏省消保委发布酱油产品比较试验报告,比较试验结果显示,120个酱油样品接受测试,有29个样品不符合国家相应标准。本次比较试验,消保部门共购买了120个样品,涉及48个品牌56个生产(代理)企业的酱油,不达标样品主要存在“三大隐疾”。
隐疾一:标签标识不达标。有12款酱油样品存在不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的情况,占全部样品的10%。主要问题:配料表中所用原辅料的名称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涉及品牌有蟹园、四美、淘大(AMOY)、三桜、金山、万字牌;标签中数字的字符高度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涉及品牌有华凤伊俐家、蟹园、三桜;标签上引用的产品执行标准为过期标准,涉及品牌有华凤伊俐家、蟹园;营养素参考值不符合标准规定,涉及品牌有海天及一款淬酿日式和风干贝味酱油露(配制酱油)的进口酱油等。
其中,蟹园牌的红烧老抽标签标识、华凤伊俐家牌的草菇老抽(红烧酱汁)、三桜牌的生食酱油(进口)的标签标识存在多个问题。
据分析,酱油的标签标识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生产企业对消费者做出的一种承诺或品质保障,也是消费者能从包装上明示的信息中分辨酱油优劣的唯一途径。
隐疾二:营养成分不达标。营养成分数据与其产品标识明示的营养成分表数据不符的有23款,占全部样品的19.2%,涉及样品有B·B·、蟹园、李锦记、金蘭、巧媳妇、味美思、冠威、廣祥泰、潘秦牌、珠江桥、马大嫂、老才臣、丸天、万字、八珍、大华、华凤伊俐家、宽牌、大字牌、元童牌,以及没有标注品牌由日本“元英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生产的朝紫配制酱油、日本(深圳市一番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秘蔵浓口酿造酱油。
据分析,营养标签的内容是否正确反映食品真实品质,蛋白质、脂肪、钠等核心营养素的含量是否与标签明示的一致,以及产品能提供的能量和碳水化合物含量,对消费者的使用量有指导作用。
隐疾三:品质指标不达标。酱油的品质指标是反映其生产工艺的重要指标,也是国家食品标准强制性规定。氨基酸态氮亦称氨基氮,是酱油中的重要组成成分,是酱油这个调味品鲜味的主要来源,是由制造酱油的原料(大豆和或脱脂大豆、小麦和或麸皮)中的蛋白质水解产生的,是区分酿造酱油与勾兑酱油,展示酱油质量的重要指标。
此次比较试验中,品质指标不符合酱油强制性标准的有4款,占全部样品的3.3%。
其中宿迁市泗洪县华美调味品厂生产的商标为蟹园的红烧老抽(三级,生产日期为2016年10月5日),其氨基酸态氮含量为0.01毫克/100毫升,全氮为0.07毫克/100毫升,不仅达不到我国酿造酱油的最低标准要求,甚至可以说不能称为酱油,而其标签上却显著标示着“酿造酱油”字样。
另外,市场上的儿童酱油的营养品质未必都优于普通酱油,进口酱油的价格普遍偏高,很多等级在二级、三级的进口酱油和进口的配制酱油价格甚至比国产特级的酿造酱油还要高出不少,在品质指标方面进口酱油不能与其价格成正比。
(据《华商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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