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南京10月14日电(记者秦华江)近日,江苏省环保厅下发通知,要求省、市、县三级把每月第四周的周四定为全省统一的“企业环保接待日”,企业有任何环保方面的问题,都可和江苏省环保厅负责人进行面对面的交流与沟通。
“企业环保接待日”的接待对象为全省各类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代表,,江苏省环保厅负责同志以及相关业务处室(局)、直属单位负责同志将进行接待。江苏省环保厅还将选择一批具有指导意义的办理答复案例进行公开,为其他企业处理类似问题提供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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