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隽
互联网时代,大量矛盾纠纷发生在网上,涉网案件的证据形成、保存在网上。网上诉讼,通过鼠标、键盘、屏幕和摄像头,便能把万里之外的人拉入同一时空,使举证质证便捷化,最大限度减少了当事人打官司的舟车劳顿。与此同时,互联网时代,人民群众不仅要求公平正义得以实现,而且要求以看得见的方式切实感受到,司法不仅要向当事人公开,还要向全社会公开,让公平正义在阳光下成长。从去年8月18日杭州互联网法院成立,到今年9月9日北京互联网法院成立,一年多的实践表明,互联网法院积极回应了互联网时代的司法新需求,深化了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推动了网络空间综合治理。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网络空间治理面临日新月异的形势和挑战,而治理规则的形成,离不开司法的贡献。互联网法院可以从一个个鲜活的个案处理中总结规律性的法则,直面网络治理热点、难点、痛点,让法治成为互联网的底色,成为网络空间参与者必须秉持的基本理念。可以说,互联网法院用科技打通了现实时空阻隔,满足了人民群众需求,体现了司法审判温度,助推了网络法治进程。党的十九大部署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其中完善司法责任制、推进司法机关内设机构改革,目标之一便是实现“审理者裁判、裁判者负责”和智能高效阳光管理。成立互联网法院,发挥信息化、大数据在提高审判、管理质效方面的作用,重构诉讼流程和管理模式,可以为全国法院的改革探索路径、积累经验。
轻点鼠标,便能在理性、平和的氛围中得到公平正义的判决,这是传统司法难以想象的场景。如今,这一场景已经成为现实。互联网法院的审理模式能否成为未来所有法院的标配,还有待观察,但司法不断变革以适应时代发展要求,满足人民群众需要,是确定无疑的。这是司法为民的体现,也是司法生命力的体现。期待互联网法院的成立能进一步实现司法便民,让科技进步与司法文明交相辉映。(F)(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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