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联席会议办公室近日下发通知,严禁为追求较高的“不见面率”而将上门办事的企业群众拒之门外。(9月25日《中国青年报》)
笔者认为,“不见面”审批或服务从根本上说效率更高、成本更低,是政府服务的趋势和方向。但是什么东西都不能一刀切,不能搞形式主义而脱离了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从根本上来说,企业和群众在办理审批和其他服务事项的时候,到底是选择“见面”还是“不见面”,选择的权利应该在企业或群众手里。如果片面、过度地追求“不见面率”,反而在客观上增加了企业和群众办事的难度。
当然,还要避免一些部门、单位,为片面追求“不见面审批”事项数量,进行虚假标注,结果就是企业和群众仍旧是“见面”办事,但是在相关部门或单位那里,却成了“不见面”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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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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