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2日,湖南城市学院在官网首页发布了对“贵州省省草王英俊发布辱国言论”事件的处理消息:该校决定取消涉事学生王栋的入学资格。9月19日凌晨,该生在网络微博以“贵州省省草王英俊”作网名,在网络上发布辱国言论,遭网友举报。(见9月24日《都市快报》)
入学后多次发表辱国言论,不但不听同学劝阻,甚至对同室同学爱国言论冷嘲热讽,还公然把辱国言论发布于网络——这名大学生的行为是一种罔顾国家法律、漠视国民情感、悖逆核心价值观的行为。学校取消其入学资格,彰显正义、于法有据。
爱国不是空洞无物的高调,而是个人或集体对祖国的一种热爱与支持,是人们需不断内化于心的人生遵循、国民素养、民族DNA。无论是国家层面的价值引领,还是在校学生的行为守则,抑或是来自基层的社区公约、村规民约、企业文化,爱国都是首当其冲的道德修养。一个凭着国家高招制度考入高等学府的青年,竟面无愧色地口出“一辈子都不可能爱国”的狂言,怎不叫人惊愕、寒心?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要求,学校“要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生“应当树立爱国主义思想”。王栋的各种声称“不爱国”的言论,属于《规定》中“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予以退学合理合法。
事件过后,我们也当反思产生这种思想和言行的根源。凤凰卫视一位主持人曾发问大学生:“你们觉得‘爱国\’这个说法很老土,很肉麻吗?但换个说法就是‘国家认同\’……国家认同度有多高,就说明你爱国的程度有多高。”他坦言,“我在美国浪迹30多年,回到香港定居后才感觉回到了家。夜阑人静时问问自己‘我是谁\’,才回答得踏实。”这或不失为一堂现身说法的爱国教育课。
思想政治工作是学校各项工作的生命线,各级党委、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学校党组织要在厚植爱国主义情怀上下功夫,让爱国主义精神在学生心中牢牢扎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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