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恩亮(公务员)
前几天,河南洛阳的神鹰救援队返程经过二广高速湖南城头山收费站时,尽管出示了由广东阳春市开具的救援证明却仍被收费,一时间引发众多网友关注。
事实上,神鹰救援队从河南洛阳奔赴广东灾区时,一路都在交高速费。这不难理解,毕竟民间自发组建的救援队经常来不及办理相关手续。然而,令网友不满的是在他们持广东阳春市开具的救援证明返程时,湖南城头山收费站照样要收取高速费。更来气的是,城头山收费站按规定收费也就罢了,还说神鹰救援队是在返程途中又不是在救援路上,并且又不是在湖南救援。
但现在的问题是,不能因为他们说出这番话,就让我们失了理性,卷入无休止的争论中。毋庸置疑,从情感上讲,一方有灾八方支援,交通方面也理应提供方便,不然,当人们都在不遗余力为灾区尽力,甚至不惜自掏腰包组建车队去驰援时,交通部门还在板着面孔收过桥过路费,那未免也太不通人情。但同时我们也必须看到,高速路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尚没有对民间救援行为有交通上免费的说法。由此可见,城头山收费站坚持收取神鹰救援队高速费,从坚持原则上讲并无过错,在未获得规定允许的前提下,让他们擅自作主行免费之便,也是强人所难。
鉴于此,笔者倒以为,问题的解决还需另寻突破口,比如那些已出台多年的相关规定,是不是要面对新形势并与时俱进一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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