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3日下午5点55分,从四川成都到长春出差的黄先生生气地向本报反映称,他在长春龙嘉国际机场打车到海航名门酒店遭遇了很奇葩的事:同样打车,同事花了90多元,而他共花了170元。在他用导航发现司机绕远后,司机竟然威胁他要将他送回机场,而到目的地之后,司机竟然要走了乘车监督投诉单,更令黄先生感到不可思议的是,司机还用牙签将计价器的价格从115元调到了153元,并索要了停车费、过路费共计170元。
2018年9月16日,地道局的相关负责人介绍了此次出租车司机擅自改动计价器、绕路、并向乘客索取高额费用一事最新的处理结果。
9月14日,交通运输局接到市长公开电话,黄先生投诉反映出租车索要高价、绕路一事,局领导高度重视,责成综合执法大队立即立案调查,快查快处,根据投诉人反映情况并调取相关监控,查实涉事车辆为联运公司吉AZ1410,驾驶员马成彪于2018年09月13日11时38分驾驶吉AZ1410号出租车从机场拉载4名乘客到名门饭店。
一、 根据投诉人提供投诉线索,执法人员怀疑该车在营运的过程中有使用快键的违法行为,随即执法人员上路稽查将该车查扣,随后将该车带到计价器检测中心对该车的计价器进行检测,确认该车存在擅自改动计价器。
二、 经调取该车GPS行车轨迹,该车在龙嘉机场拉载4名乘客后,未按照合理路线行驶,该车驾驶员行驶路线为机场高速——长春绕城高速——净月收费站——世纪广场——东部快速路——目的地,行驶里程为45公里左右,而正常行驶路线为36公里左右,该车司机马成彪涉嫌绕路,超出正常路线9公里左右。
三、 根据投诉人所提供证据线索,该车司机马成彪到达目的地后,向乘客收取170元车费,计价器显示金额为115元。该车司机涉嫌以欺骗、威胁等方式向乘客收取高额费用。根据其存在的擅自改动计价器、绕路、以欺骗、威胁等方式向乘客收取高额费用等的违法行为,鉴于其违法行为特别严重,性质恶劣,依据《吉林省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做出如下处理决定:
1. 吊销吉AZ1410号出租车驾驶员马成彪从业资格证的行政处罚,五年内不得从事城市公共客运活动。
2.对联运出租公司下达整改通知,要求其对所属51台出租车辆逐一自查自改,并将自查结果上报行管部门。
3.要求公司将该车收回,解除承包合同。
4.将170元车费全额返还投诉人。
5.涉及的其他违法行为将移交公安部门和质检部门处理。
(原标题为《 旅客称长春的哥当着自己的面用牙签调计价器金额(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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