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南昌9月14日电(记者吴锺昊)江西省日前出台政策,以加强中小学教师编制管理,合理核定教职工编制,盘活事业编制存量。其中明确规定,严禁在有合格教师来源的情况下“有编不补”或者挤占、挪用、截留中小学教职工编制。
江西省要求各地全面落实城乡统一的中小学校教职工编制标准,在现有编制总量内,统筹考虑,采取多种形式增加教师总量,优先保障教育发展需要,并按照“省管总量、市管调剂、县管使用”的原则,实行教师编制动态管理,加大教职工编制统筹配置和跨区域调整力度。
同时,江西鼓励各地在现有中小学校教职工编制总量内建立编制周转池,用于保障临时急需和阶段性用编需求;要求各地实行教师编制配备和政府购买工勤服务相结合,一般性教学辅助和工勤岗位不再纳入编制管理范围;支持各地设立聘用人员控制数等途径,缓解编制紧缺矛盾,满足教育快速发展需求。
江西还将对乡村小规模学校实行编制倾斜政策,按照生师比与班师比相结合的方式核定编制,保证正常教学师资需要。对寄宿制学校应根据教学、管理实际需要,通过统筹现有编制资源、加大调剂力度等方式适当增加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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