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这个案子,2013年法院就下了强制执行通知书,现在还没得到执行。”重庆市民刘作清这段时间奔走在重庆的江北区与大渡口区之间,为的是一桩四五年未得到执行的案子。
刘作清几年前将位于大渡口区的两套房子出租,并在合同上写明“不得改变房屋的结构”,但合同到期后收房时却发现,房子的主体结构已被更改,租户拒绝恢复原状,刘作清只好通过司法途径解决。2013年6月,大渡口区法院出具了一份强制执行立案通知书,但被执行人一直拒绝履行义务。
最后,刘作清与法院达成共识:先自行恢复房屋原状,法院给予必要的支持,所需费用通过诉讼的形式要求被执行人支付。就这样,一桩执行案件,一波三折,耗费了四五年的时间。
面对解决执行难的顽疾,司法部门可谓绞尽脑汁。执行难,究竟难在哪里?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将其概括为“被执行人难找、执行财产难寻、协助执行难求、应执行财产难动、特殊主体难碰”5种情形。
除了被执行人耍赖,执行工作还面临其他难点。“以前执行难,难在很难查到被执行人的财产。”重庆江北区人民法院一执行法官告诉记者,目前,法院已经跟银行、土地、房产、证券、车管所等多个部门建立了信息查询平台,“现在财产是好找了,让法院头疼的,还有大量执行不能案件。”
该法官介绍说,所谓执行不能,即被执行人确无财产执行,或者法院已最大限度利用已有的资源进行查控,并对被执行人采取了限制高消费、列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措施,案件仍然执行无果,只能待发现新的财产线索后再启动执行。
对此,重庆一劳务公司的负责人文勇深有体会。文勇的公司曾给重庆某县的一个村修建了一条公路,当工程完工后,还有40余万元的工程款未支付,法院判决该村支付相应尾款。
然而,该村属于贫困村,账户上并无多少资金,法院多次想办法执行此案,但经过数年的调查、跟踪发现,该村确实没有能力支付这40余万元。该案只能被列入了“执行不能”,到现在都没解决。
重庆一位刚退休的执行法官陈明则认为,执行工作还有一个难点是“案多人少”。他说,大量案件涌入法院,但法院的人手极为有限,跟不上需要。“执行局的工作,加班是常态,不加班是例外。”
今年是“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决胜之年,各地法院亮出了“十八般武艺”解决执行难,其中,“智慧执行”几乎是所有法院都在研习的“招数”。
重庆司法界人士告诉记者,从实践效果来看,单靠人力、“蛮力”推进执行工作,效果并不理想。因此,结合信息时代的特点,很多法院借力大数据打造“智慧执行”。其中,针对执行不能案件,人民法院每隔一段时间都会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一次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对于符合恢复执行条件的,执行法院将依职权主动恢复执行。如果申请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随时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此外,法律界人士还认为,破解执行难问题,打击“老赖”同样是重中之重,一方面要进一步增加“老赖”的耍赖成本;另一方面,还要完善司法救助制度,推动设立专项的执行救助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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