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双号称具有生物力学矫正功能的定制鞋垫,在一家公立医院卖2600多元,引发患者质疑。对此,江苏省人民医院暨南京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13日在官网上发布该事件处理声明,声明称,立即停止使用、采购南京道可得医疗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的矫形足垫产品,配合调查。对当事科室负责人胡智宏同志立即停职配合调查,暂停门诊及其他工作,根据进一步调查情况,再作相应处理。
公共性、公益性是公立医院的本质属性,公立医院及其医生不能把治病救人当成一门生意来做,这是基本常识。公立医院里将一双医疗效果本就不是很明显的进价只有200来块钱的矫形鞋垫,以2600多元的“天价”推销给消费者,这显然有悖公立医院应有的公共性、公益性本质属性,而且严重损害了患者的合法权益,加重了患者的医疗负担,伤害了患者对医院、医生的信任,不利于建设和谐的医患关系。
从法律角度说,公立医院卖“天价鞋垫”涉嫌违法犯罪,而不是简单的医德败坏行为。公立医院销售矫形鞋垫等医疗辅助器具,虽然实行自主定价,但并不等于可以漫天要价,还必须报医疗卫生主管部门、物价部门备案。未经备案,擅自销售“天价鞋垫”,属于价格违法行为。
另一方面,更严重的问题是,公立医院医生沦为“天价鞋垫”厂家的销售员,收受“天价鞋垫”厂家提供的好处、回扣,在医院里卖力地向患者推销“天价鞋垫”。卖“天价鞋垫”的医生涉嫌受贿,只要达到受贿罪的立案标准,就属于刑事犯罪,就应当以受贿罪追究他的刑事责任,并以行贿罪追究“天价鞋垫”厂家的刑事责任。而且,“天价鞋垫”厂家给医生提供回扣,这是典型的商业贿赂,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从这个角度说,对医院卖“天价鞋垫”事件,应当由纪检监察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接手立案调查,而不能止于医院内部的自查自纠。
事实上医生卖“天价鞋垫”涉嫌违法犯罪,医院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不能把责任全部推给推销“天价鞋垫”的科室负责人、医生。“天价鞋垫”进医院,有没有经过医院及其领导的审核、批准,还只是医院科室自行决定采购、销售,医院对这个问题必须向大众说清楚、讲明白。如果“天价鞋垫”是经过医院分管领导审核进的医院,那么卖“天价鞋垫”事件,医院就该承担相应的责任,不该只是由科室或当事医生独自承担责任。而且,医院卖“天价鞋垫”不是一天两天的时间,这么长时间医院主要领导以及纪检部门都不知情、没有发现,显然不可能,这背后的实质是失职渎职。
退一步说,如果矫形鞋垫属于耗材类医疗辅助器具,不需要医院审核,科室就能做主决定是否采购和销售,那么医院应当完善相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守住医疗辅助器具进医院的入口关,这需要医疗主管部门配套相应的制度,这也是防范类似事件再次发生的根本办法。何勇/文王铎/图
新闻推荐
“主要问题、清理情况、溯源情况、处罚情况、问责情况、信息公开”,按照同样的格式,今天,生态环境部公布了其挂牌督办的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