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继辉(罗江)
9月9日上午,北京挂牌成立互联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少平,北京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延昆共同揭牌,北京市高级
人民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寇昉主持。值得关注的是,北京互联网法院将提供诉讼风险智能评估、诉状自动生成、在线浏览卷宗材料等智能化服务。(9月10日《南方都市报》)
想当年,传统诉讼独一无二;看今朝,网络诉讼以其方便、快捷的特点和优势独领风骚,让人刮目相看,越来越成为人们学习、学习、再学习的必修课。互联网法院审理涵盖了“互联网+”所涉及的案件,主要包括互联网购物、服务合同纠纷;互联网金融借款、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互联网著作权权属和侵权纠纷等11类案件。
互联网法院审理的案件有一个共同特点,就是案子的标的额可大可小,上不封顶,下不保底。有的案子标的额微不足道,但不维权不足以平民愤,维权又得不偿失,是典型的鸡肋案子,起诉不好,不起诉也不好。进退两难,让人无所适从。
对于标的额小的互联网案件,当事人起诉面临两大难题。一是没有专业知识支撑,诉讼起来力不从心,特别是连诉状都不知道怎么写的当事人更是茫然无措,寸步难行。二是请律师吧,豆腐摊成肉价钱了。小案子即使胜诉了,赔偿金额都不够律师的代书费,更不要说律师的代理费了。一些不诚信者正是看准了此道,干下了不少背信弃义的事,酿成了不少让人烦恼的互联网纠纷。
有了智能诉状,当事人的后顾之忧、眼前之难便迎刃而解了。智能诉状具有人工诉状无可比拟的优越性。智能诉状是真正免费,而且快速;二是智能诉状很精准,善于有的放矢;智能诉状不是千篇一律的雷同“垃圾”,而是因案而异的精准陈诉。
如果说智能诉状为当事人诉讼打开了方便之门,那么,诉讼风险智能评估则为当事人解决了诉讼与否的参谋决策难题。众所周知,作为原告来说,诉讼与否,具有决定权。既可以一锤定音地决定起诉与否,起诉后,还能全权作主决定撤诉与否。
有了诉讼风险智能评估的未卜先知,看到同类案子的判决说理及判决结果,当事人对自己案子的最终走向就有了一个准确的预测。总之,智能诉状诠释了网络法院的一“网”情深,智能诉状急当事人之所急,想当事人之所想,成为了解决网络诉讼“最后一公里”问题的“金钥匙”,值得人们为之大大地点个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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