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南讯港南区针对当前驻村帮扶中管理不严、作风不实、保障不力等问题,创新建立后盾单位扶贫分队长和驻乡镇工作分队长同任共责脱贫攻坚制度,通过同选派、共压责、齐管理“三大措施”,切实解决了脱贫攻坚中驻村队员不到位、后盾单位推进不力、帮扶效果不佳等问题,促进脱贫攻坚提质增效。
该区选派乡镇工作分队长8名,并在76个区直后盾单位中各选派1名负责该单位扶贫工作领导(或单位党组织书记)担任扶贫分队长。同时,实行“双队长”责任共担,包括共同帮扶、助推贫困村、贫困户脱贫摘帽、共同管理驻村工作队员等11项职责,并不定期对“双队长”的帮扶工作情况进行督查。目前,已经开展督查10次,撤换分队长3名。
该区要求,后盾单位扶贫分队长每半月到村开展帮扶工作至少1次,驻乡镇工作分队长每周召集驻村工作组至少召开1次例会,商议解决驻村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每周至少1次与后盾单位扶贫分队长沟通对接驻村工作情况,共同解决问题。截至目前,通过“双队长”制度解决各类问题80多个,为民办实事300多件。(何邦尧郑萍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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