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吴雪君 通讯员王和才)“乐东黎族自治县政府副县长、抱由镇党委书记陈锡浓在脱贫攻坚方面履职不力,扶贫工作措施不精准,导致该镇出现违规采购扶贫物资、医疗救助保障不到位等问题,造成不良影响,应负主要领导责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日前,海南省纪委监委公开曝光9起乡镇党委书记因脱贫攻坚履职不力被问责典型案例,释放了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的强烈信号。据统计,截至目前,海南全省各级党组织开展问责168起,问责党组织46个、党员领导干部270人,开展问责数和问责党员领导干部人数同比分别增长112.66%和187.23%。
据了解,海南省纪委监委研究制定《海南省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实施办法》,明确24种具体问责情形,对问责启动、决定、申诉、执行等作出细化,为开展问责提供制度遵循和保障。出台《海南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细化问责事项,精准化实施问责,既把“板子”打到该负责的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身上,又避免问责权力被滥用。印发《关于进一步压实省属国有企业高等院校“两个责任”的通知》,推动“两个责任”向国企、高校等单位延伸,厘清责任关系,理顺监督机制,督促党委纪委共同发力,推进责任落实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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